作为基督徒请不要销毁自己的财产

刚刚查过百度里的销毁一词时,真的很害怕。

 

噢,销毁的意思:原来就是用火烧。

 

我们的国家有法律的。

特别是在消防方面,作为基督徒更要促进社会的安定。

而不是放火(销毁)而烧了自己的财产。(甚至,因为个人销毁自己的财产时而连累了周边的邻居!)

 

无论在那里提这个提议的朋友本意如何:

作为基督徒的我们,

还是遵守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的。

 

因为在国家的法律里:并没有禁止我们相信主耶稣。

 

末了,我也只能是弱弱的建议:

要跟从主耶稣走!

不要突发奇想而走到了极端的地步。甚至给教会与信主的人而带来难以想像的后果……

阿们。

我们信主的人:就要销毁在世上的一切财产吗?

近日在网上看到这类信息:本人真的只能是无语、而且感到若是真的曾到教会里来信过主的人所作的事时亦惊人!

请问:您是信主的人吗?

请教:你是看过圣经的人吗?

 

圣经中说过的应该不会忘记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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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听见的人说:“这样,谁能得救呢?”

27耶稣说:“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上帝却能。”

28彼得说:“看哪,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你了。”

29耶稣说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:人为上帝的国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儿女,

30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来世不得永生的。”

路加福音18章;

 

主耶稣说过的是: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来世不得永生的。

 

主耶稣教导的是跟从主的门徒:要在今世得百倍,在来世得永生。

我们在自称是信主的人群中怎么还能有人:

会想销毁一切财产呢?为什么不想奉献给教会呢?而只想到的走一个极端的思路与作法呢;若是真的销毁了一切的财产后:而主耶稣确没有再来时,是否还是应该继续活下去呢?但愿能有这个勇气的!

 

真的想不明白,是什么缘故而产生了这样的思路的。

阿们。

 

但愿不是出於那恶者的诱惑吧;

个人和主的关系

你们不干是主预备的,

你们干的是你们的工作;

 

对2012年6月23日,就和肢体交通后而在与主交流中,得到了上面的感动。(2012.6.22:因一件与肢体议定的事工,而归回沈阳西郊后,就面临发生的变化,感谢主耶稣!)

 

愿主引领着我们干我们应该干的工作!

把我们所在现在而不干的事工也向主交托,求主预备人员交叉服事;

而使主的旨意成全。

阿们。

不能进圣城的人:杀人的、拜偶像的(4)

圣经在启示录里写明不能进圣城的人有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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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!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,也能从门进城。

15城外有那些犬类、行邪术的、淫乱的、杀人的、拜偶像的,并一切喜好说谎言、编造虚谎的。

启示录22章;

 

愿我们基督徒都能为了遵照圣经而行事为人!

都能不恨恶人、也更怀着一颗不恨恶人的心情和心态。

 

愿我们更不是为了得到今世的暂时的利益:而去拜偶像又远离上帝的人!

 

愿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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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

哥林多前书13章;

 

因为在新约启示录22章里明确的记录着:

有七种人是不能进入圣城的。

阿们。

 

愿我们都是因着遵照圣经而行事为人,并且是进入了圣城的弟兄姊妹们。

 

就启示录22章里记载的七种人不能进入圣城!而写的不能进入圣城的人,到今天就暂时小结;

愿主能喜欢我们在寻求主的路上,起来,与主同去!

阿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