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历史到现在,也是由过去再奔向未来。
我们是在做罪人的时候,蒙主爱所拣选;
我们愿在主爱中,享受主的爱!首先是知恩,为了更好的为主的事工而再奔向新的起点!
人总是好想:我行、我能、我会干;……
但是,在主的教会里,又会有多少能坚持为主而做的工人,在自己的岗位上,坚守己岗。
如果,走错了路与方向;
一是要往回走;二是要找出在什么原因下而走错的。260820
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
2“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:‘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’呢?
3主耶和华说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
4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,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,犯罪的他必死亡。
5“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
6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,
7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8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,
9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。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10、11“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,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并玷污邻舍的妻,
12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行可憎的事,
13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。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,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(“罪”原文作“血”)。
14“他若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,便惧怕(有古卷作“思量”),不照样去作:
15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
16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17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。他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18至于他父亲,因为欺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以西结书18章;
愿我们是在跟主走!
而不是因自己走过的路,与磨脚而有的泡,是啊:在世间人都会说,脚上泡都是个人走的。
我们要走跟主走的路!(http://jidt21.com 述知网)就一定不会走得脚上起了泡。
其实,我个人也愿意随意的散步走路,因为,在平时没有太多的时间,走路走的多了,有时会觉得鞋挤脚了。
在世上,其实有人走的多了,就有了路;
也有人走得少了,但是,也存在路。让我们在跟主的路上,继续跟从主耶稣。
阿们。 小土弟兄 于中国华东地区 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