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个人来说:是本不该写这方面的事情和思考的:
但是,就当今的现实,还有必要把婚姻、以及无情仍在维持着的家庭(婚姻)一事。写出来一点看法及思索的方向;
从人要离开父母,与自己的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
我们再思考,后来所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;直到现在,仍然会有人在讲道里强调:不准离婚。
理由仍是很丰富的,夫妻都是神所配的!不准休妻。
其实,像我这样的人比较愚钝,在思想上不够开放;
不准休妻、
不准离婚,是一样的事吗?回答:是否定的。
休妻,应专指为在婚姻家庭里的男性有妻子、(夫人、爱人、堂客、老婆、媳妇)等称呼的女人的老公、也就是自己的男人也可以叫其为丈夫。
对外,是已婚的男性。
对内,是有妻子和家庭的人。
从字面上思考:休妻,专指是男性对自己的曾经爱过的人,采用的一个极端手段。
也就是在不能坚持爱其人的前提后,提出的男性所要求的离婚(分开)。
如果说不准离婚,其中,也应包括女性的权力。
但是,从历史看现实,从中我们会看到了什么?
在那个时代,(http://jidt21.com 述知网)女性的独立生存力很低。
在当今时代,女性的独立生存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。使一些恶待自己妻子的男性,不再能为所欲为了。
也就是不能再对自己的妻子为所欲为了!婚内的性冷淡、甚至还有更严重的;
家中红旗不倒、外面彩旗飘飘;
对不忠诚于对方的男性,同时,减少及绝缘对妻子的性爱;反而是寻求新的性刺激与享受者,我建议因其不再爱原来的妻子,是准离婚的!
同时,因反对自己妻子的信主,再制造其它方面的家庭矛盾的男性,我也提议在这样生活条件下的姊妹,可以考虑到婚姻管理部门,办理解除婚姻的手续。
遗弃老人、遗弃自己的孩子男性,其原来的妻子可以考虑到走分手的法律方面的程序了。
若是反过来,是女性放弃婚内的家庭和与丈夫在性爱等方面的生活,其丈夫也可以考虑到婚姻管理部门办解除婚约的手续。
赘述一点:
面对婚姻方面的难以讲解得清楚的话题,多数是以从单身的女性,到婚姻里的女人。
不是升值、而且会被一些人看成为是贬值了的个体女性。也就是人们常说过的:
从黄花大闺女、
到后来的黄脸婆。同时,在主爱里,祝愿各人的家庭,都常保持夫妻相爱和幸福的青春时代长存。
阿们。 小土弟兄 于中国华东地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