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从我做起,别人的事,咱就不议论一、二了。
我现年自1951年至今,已经年68岁,(虚岁、不满68周岁。)没有在某一间教会里担任任何职务。
没有教会的津贴、补助和意外收入。
但是,不缺主的恩典!
如果,我有收入,每月不足缴纳所得税的标准,我可以不交所得税。
我建议基督徒不违法:不隐瞒、不拒交个人应遵守法律的所得税。
如果,我是传道人,有更多的收入,而不交所得税,会不会在所做的事工上,也缺少了遵守国家法律后,而从主得(不?)到的帮助了呢?
我不知道,主耶稣知道。
我儿子在收入达到交纳所得税的限额后,是按规定交所得税的。
其实,在我们家里也议论过:(http://jidt21.com 述知网)交所得税是荣耀主名的一个见证!有主的恩典,才收入增多。
通过交所得税后,告诉更多的人,咱基督徒不都是不能交所得税的低收入者,不都是穷人……
亚伯拉罕还是大富户呢!!!(只是那时候,不交所得税!)
阿们。 小土弟兄 于中国